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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

时间:2024-11-25 12:04:19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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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书

购销合同书1

  合同号:

  供方:浙江省 有限公司

  需方:福建省 市 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产品品名

  产品规格

  颜色

  数量(米)

  单价(出厂含税价)

  总价(元)

  全棉嵌条坯布

  (代号106#)

  1.经纱: s+ d有色丝

  2.纬纱: s

  3.经纬密度 x /英寸(下机)

  4.门幅: 英寸(下机)

  坯布

  米

  元/米

  合计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整(实际金额以实际数量计算)

  一.短溢量:+-10%以内可以接受

  二.质量要求:按客人确认样,国标一等品生产,布面干净,控制小疵点,有色丝的颜色尽量靠近原样.匹长 米,拼接率少于5%左右

  三.包装要求:匹装打包, 匹成一包

  四.交货方式:需方验收合格后由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特殊约定:无

  六.付款方式:预付定金¥ (人民币 元整),然后批款批货,最后由需方在供方检验合格后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供方同时开给需方增值税发票.

  七.交货日期:定金到帐后35天以内交完.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复印件有效).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章) 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江苏常州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需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常州市联王进出口有限公司

购销合同书2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金额、尺寸要求

  详见尺寸单

  二、路缘石、平石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综合单价已包括成品石材材料,路途运费、卸车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ㄒ约昂贤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付款结算方式:

  (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2)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无预付款,货按时到甲方指定场地,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及付款

  申请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一次性付款。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石材正饰面机械加工光泽度≥85°。

  2、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3、平整度:间隙≤1mm。

  4、成品板直线尺寸误差:1mm。

  5、对角线误差:2mm。

  6、其他方面标准参照以下所述部颁标准执行。

  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xx),《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7、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按尺寸要求加工。

  (3)青石路缘石长向(纹理方向)机械做单边角10mm斜边。

  (4)石材为天然产物,石材不能出现掉角、断裂及黄石纹、黄石线、黄石斑。石纹、石线、石斑及色差不超过2%。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甲方需在乙方供货前2个工作日,用电话、短信通知乙方,乙方

  按时向甲方供货,每日供货量不少于块。

  3、若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完工,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元/天的工期罚款。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暂定日开始供应石材,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在提交时间内组织石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交货时,甲方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和应附文件及技术资料审核。

  3、乙方石材到达现场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到现场对石材质量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对石材的几何尺寸及色差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超过送货时间30%,甲方有权处以该批次总货款的10%的罚款;超过送货时间50%,甲方有权劝其退场;超过送货时间100%,甲方将勒令其退场,并按工程结算约定支付款项。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供货履约金,供货完成后甲方应将履约金一次性与最后一批货款无息支付乙方。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

  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1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并赔罚款5万元。

  3、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4、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施工现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购销合同书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时间:

购销合同书4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划: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销合同书5

  甲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业大厦"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及数量

  供货产品PPR给水管,数量按供货单结算。

  二、供货产品价格

  PPR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米,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______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

  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授权委托人) ____________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根据乙方每月供货数量金额,双方应在每月______日进行对账认可,并于当月付清货款的______%,余下15%的货款在竣工后______月内付清,质保金为总货款的______%,如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则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货款可以支票、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或帐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装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并收取焊接专用设备工具的维护费及押金,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

  甲方退还焊接专用设备工具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的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的损失。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壹万元以内按原价退回计算,壹万元以上按原价80%退回计算。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签约人:__________委托签约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购销合同书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购销合同书7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信息

  品名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额

  备注

  总计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收货产品之日起天内完成验收,若甲方未在规定验收期内进行验收亦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_____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货款为基数,每延迟一日承担延期交付货物货款的___%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的解除并不免除甲方继续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收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

  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书8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________的罚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供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的罚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供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签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签章):_________需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金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金矿石,技术指标:Au克/吨(最小)。

  三、交货期分次交货,第一次交货吨(于___年___月___日前),第二次交货吨(于___年___月___日前),第三次交货吨(于___年___月___日前)。

  四、交货地点买方指定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___克/吨,按___元/吨的比例奖励,如品位低于___克/吨,买方则有权要求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交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买方收到卖方每批矿石后,经检验符合本合同第一、六条约定条件后五日内,买方须将本批次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由卖方组织车辆运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为诉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20%作为惩罚性赔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买方:

  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书10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____________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书11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遵守公平和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以上单价供方无权根据市场行情单方调整产品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法: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提货或交货时,需方有权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提货预付1万元,余款在产品验收合格需方接收后一周内付清。需方扣留2万元保证金,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

  五、交提货地点:智慧谷B1#楼工地现场

  六、供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上表的规格尺寸。

  七、供方需提供产品材质质量检验报告。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延误的时间供方每天按总货款金额的3%支付需方违约金。

  2、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投入使用一年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安全事故。供方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需方的全部损失。

  4、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销售经理: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书12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购销合同书13

  买受人: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 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 (盖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买受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供方的责任感,共同维护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跟据规定,同意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合约金额(未含税);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小写)________

  二.制作要求:甲方要保证生产质量,严格按设计图合同要求的材料,颜色,方案制作. 若有变动双方须协商确认,制作质量按同行业企业标准。

  三.送货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付合约总额的_____%作为预付款给甲方,即人民币______

  甲方制作完出货前,乙方要交%二期款, 即人民______币 橱柜余款%即人民_____元. 市市区内免费送货。 待安装结束验收无问题后即刻付请余款(如三天内未发表异议, 即为合同).

  安装时间: 乙方贴好磁砖确认设计图后二十天内安装. 如更改方案或不急于安装或条件不成熟,安装时间顺延。

  签订合同后即生效,双方均严格遵守,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赔偿双方总额%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乙方在付款方式上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超天未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取每日%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其它补充: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书15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

  2、交货地点:__。

  3、运输方式: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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