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我评价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招聘者评价求职者自我介绍的标准为:
1.时间:应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内。一般短则0.5~1分钟,长则1~3分钟,最多5分钟。
2.字数:100~1000字。200字左右为宜(机会最多,也最精粹)。
3.评判标准:视不同的招聘者及不同的岗位工种而定,没有统一标准。但一般比例大致为:语速10%,语音10%,清晰度10%,神态15%,重点30%,艺术25%(警句、格言或其他,加深印象)。
总之,求职者一定要扬长避短地介绍自己,把问题往自己的优势方向引导。这样会给用人单位留下好的印象。不要急于证明我会怎么样,而应该思考用人单位想要我怎么样。好好想一想企业招人的目的,自己是否适合。
说明:自我介绍与求职自我评价、技能和专长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自我评价并不等同于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可以非常详细地介绍自己的特点,篇幅可长可短。自我评价则篇幅短,具有概括力强、针对性强等特点。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角度来看,他们不会对长篇大论的自我介绍感兴趣,他们只关心求职者最核心的特长与优势。
自我评价也不等于技能和专长。二者的区别:自我评价属于概括性描述,其中包括了以简短的词汇总结自身的技能和专长;且自我评价主要是通过这些简明扼要的概述,向人力资源部分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与特点,它包括技能和专长总结、个人资历总结、兴趣爱好描述、沟通协调能力总结等等。而技能和专长则属于具体性描述,它需要全面、详细、有重点地将自身的技能、专长等核心竞争优势向人力资源部门展示。